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能源規劃、能源開發利用、能源市場體系、能源儲備和應急、能源科技創新、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對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氫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作出專門規定。
《能源法》給氫能能源的身份,標志著在法律層面對氫能作為能源的認可,氫能的能源屬性得到進一步明確,這也相當于為氫能產業給了一個正式的“名分”。各地在出臺針對氫能扶持政策過程中,有了更有力的依據。同時,氫能產業有望以更高的優先級獲得扶持與發展。
它獲得了與煤炭、石油等傳統能源同等的法律地位,為其后續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法律的明確也為市場提供了穩定的預期,使得企業能夠更有信心地投入氫能領域,促進相關產業鏈的完善和成熟。
由于《能源法》對能源定價有明確且具體的規定,意味著氫氣價格有望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這一舉措將有利于氫燃料電池汽車的推廣應用,還有利于加氫站上下游產業鏈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