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十大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5年)》《“十強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十大擴需求”行動計劃(2024—2025年)》,涉及風電內容如下:
1、《要素保障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完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標統籌配給政策。對于全省統籌布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級統籌,50%留給所在市,對于登陸點、并網點分屬不同市的海上風電項目,按各25%留給登陸點、并網點所在市。
2、《高端裝備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培育特色產業集群。積極創建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一批國家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區,加快推動雁陣形集群建設。做大濟南新能源汽車、工業母機、電力裝備,青島軌道交通裝備、新能源汽車、機器人與增材制造、智能家電、船舶海工裝備,煙臺海工裝備、核電裝備、汽車等產業集群;加快打造淄博醫療裝備,棗莊中小機床和鋰電池,東營風電裝備和石油裝備,濰坊動力裝備、工業母機和農機裝備,濟寧工程機械和鋰電池,泰安電力裝備,威海特色船舶核電裝備和打印設備,日照汽車,臨沂工程機械,德州節能環保裝備,聊城高端軸承,濱州輕量化鋁材,菏澤電驅動系統等特色區域品牌,促進各市優勢產業創新發展。
3、《新能源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
總體目標: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躍升發展,實現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產業規模穩步增長。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45萬億元左右;2025年,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5萬億元左右。
主要任務:
(1)海陸并進發展風電。圍繞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省管海域項目建設,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待具備條件后及時啟動項目建設。圍繞打造魯西平原地區陸上風電帶,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啟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2024年,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2025年達到3000萬千瓦。
(2)做優風電裝備產業。充分考慮各地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產業基礎,實施省級“窗口指導”,推動風電產業錯位發展、聯合發展。緊盯國內頭部企業,引進落地一批“龍頭型”企業、“補鏈式”項目,打造風電裝備全產業鏈條。重點在煙臺、東營、威海、濱州等市布局建設風電裝備整機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基地,建成5-30MW風電機組試驗及生產線,具備海上18MW級、陸上10MW級大容量風機批量生產能力,開展深遠海漂浮式風電機組試驗應用。
4、《現代海洋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到2025年,海上風電并網規模達到600萬千瓦。
著力推進海洋科技自主創新:加快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透明海洋”大科學計劃,圍繞高技術船舶、海洋新能源、深海高端裝備和海洋生物醫藥等,每年在各類省級科技計劃中布局20項左右關鍵核心技術和國產化攻關項目。圍繞深海油氣礦產資源開發裝備、超大型散貨船綠色智能水平提升、漂浮式海上風電、智能化深遠海漁業養殖裝備等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海洋新能源、深遠海養殖等新型海工裝備,布局適應深海礦產資源開發需求的前沿海工裝備。做優做強船用發動機、船舶壓載水系統等船用配套產品。加快提升研發設計和深水鉆井系統、海底采油裝備等關鍵配套能力。推動省內重點企業聯合省內外高校院所,開展新能源船型設計研發。支持國內省內配套產品實船化應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推動自主化工業船舶軟件開發和應用。全力推進龍口裕龍島、萬華蓬萊、魯北碧水源二期等海水淡化工程建成投產,推動東營利津、東營山微等海水淡化工程開工建設。加快海上風電開發,實現省管海域項目“應開盡開、應并盡并”。
強化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盤活用海閑置資源,引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圍填海存量資源;做好用海項目手續辦理,主動對接用海企業加快項目審核,全力服務核電、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港口等重大工程建設。加強涉海工程環評審批服務,促進新興產業政策落地實施,指導沿海各市做好海洋牧場、海上風電、海上光伏等涉海工程項目環評審批服務。
5、《能源保障網(2024—2025年)》提到:
加力推進風電開發建設。加快實施省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2024年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實現能開盡開、應并盡并;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具備條件后加快推進組織實施,實現接續發展;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市首批陸上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啟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2024年年底前風電裝機達到2700萬千瓦左右;到2025年,裝機達到3000萬千瓦。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
6、《綠色低碳轉型行動計劃(2024—2025年)》提到:
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實施省管海域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進海陽、榮成、招遠等核電廠址開發建設,推進海陽核電二期、石島灣擴建一期等工程建設。加快國家第三批大基地清單項目建設,積極推動魯北風光基地具備條件的項目早日開工建設。加快推進首批陸上集中式風電核準開工,有序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