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湖南發改委印發《關于2025年度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啟動2025年度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
競價范圍。此次競價將2025年度兩個批次競價合并為一個批次組織,競價主體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產的風電、光伏項目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參與競價的分布式聚合商。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不納入競價主體范圍。
機制電量。新增納入機制電價競價范圍的電量規模為33.76億千瓦時(按全年計算,下同)。其中,風電25.18億千瓦時、光伏8.58億千瓦時。按風電、光伏兩個項目組,分別組織競價、出清。
機制電量比例上限。單個項目機制電量比例上限為80%。
競價上下限。風電、光伏競價上限均為0.38元/千瓦時,競價下限均為0.26元/千瓦時。
執行期限。風電、光伏機制電價執行期限均為10年。
申報充足率。風電、光伏競價申報充足率下限均為125%。
原文件如下: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2025年度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湘發改價調〔2025〕711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湖南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5〕663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湖南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的通知》(湘發改價調〔2025〕694號)等文件規定,決定開展2025年度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價主體
(一)主體范圍。2025年度兩個批次競價合并為一個批次組織,競價主體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產的風電、光伏項目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參與競價的分布式聚合商。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不納入競價主體范圍。
(二)組織分類。按風電、光伏兩個項目組,分別組織競價、出清。
二、競價參數
(一)電量規模
新增納入機制電價競價范圍的電量規模為33.76億千瓦時(按全年計算,下同)。其中,風電25.18億千瓦時、光伏8.58億千瓦時。
(二)申報充足率。風電、光伏競價申報充足率下限均為125%。當競價主體參與出清的電量規模達不到充足率要求時,則該類型機制電量總規模自動縮減,直至滿足最低要求。
(三)機制電量比例上限。單個項目機制電量比例上限為80%。
(四)競價上下限。風電、光伏競價上限均為0.38元/千瓦時,競價下限均為0.26元/千瓦時。
(五)執行期限。風電、光伏機制電價執行期限均為10年。2025年投產且納入機制的項目,機制電價從2026年1月1日起執行,2026年投產且納入機制的項目,機制電價從申報的投產日期的次月1日起執行。
(六)邊際項目最小出清比例。如邊際項目入選機制電量小于其競價電量的30%,取消邊際項目的入選結果,機制電價取前一個入選項目的申報價格。
(七)單個項目競價電量
1.風電項目競價電量=該項目核準裝機容量×風電發電利用小時數2158小時×(1-廠用電率2.41%)×機制電量比例上限80%。
2.集中式光伏項目競價電量=該項目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光伏發電利用小時數975小時×(1-廠用電率1.26%)×機制電量比例上限80%。
3.分布式光伏項目競價電量=該項目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光伏發電利用小時數975小時×(1-廠用電率1.26%)×機制電量比例上限80%(含自發自用電量)。
(八)履約保函計算公式
風電項目履約保函金額=項目核準(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風電發電利用小時數2158小時×競價上限0.38元/千瓦時×比例系數10%(金額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下同),且不低于5000元。
光伏項目履約保函金額=項目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光伏發電利用小時數975小時×競價上限0.38元/千瓦時×比例系數10%(金額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下同),且不低于5000元。
分布式聚合商履約保函金額=Σ(被代理項目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光伏發電利用小時數975小時×競價上限0.38元/千瓦時×比例系數10%,且被代理的單個項目不低于5000元)。
三、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印發3個工作日內,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應通過“新能源云”網站(https://sgnec.sgcc.com.cn)、“網上國網”App和“95598智能互動”網站()發布競價公告,明確競價流程、時間安排等具體事項。
(二)競價最終結果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另行公布。
(三)未盡事宜,根據《湖南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執行。
競價監督郵箱:fgwjtc@hunan.gov.cn。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