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湖北省發改委 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競價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確,可參與本次競價的新能源項目包括:實際(或計劃)全容量投產時間在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的各類風電、集中式光伏;2025年6月1日至本次競價公告發布前1日期間全容量投產的、獨立參與競價的分布式光伏;代理符合上述全容量投產期間規定的分布式光伏參與競價的聚合商。
分為風電、光伏兩個項目組,分別組織競價、出清。
競價上下限。風電競價上限為0.39元/千瓦時,競價下限為0.26元/千瓦時;光伏競價上限為0.38元/千瓦時,競價下限為0.25元/千瓦時。相關價格均為含增值稅價格。單個項目只能申報一個電量規模、一個電價標準,超出上下限范圍報價以及拆分電量報價無效。
競價電量總規模。風電、光伏競價電量規模比例系數(K1、K2)均為30%,對應競價電量總規模在競價名單確定后一并公布。
單個項目申報規模。單個項目申報電量規模上限=單個項目預計上網電量×申報比例系數。其中預計上網電量按照申報容量(交流側、下同)與省內該類型項目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發電利用小時數的乘積,扣除上年省內該類型項目平均廠用電率確定;申報比例系數(M1、M2)按照競價規模比例系數的1.67倍考慮,風電、光伏均為50%。
執行期限。本次競價入選項目的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2年。
詳情如下:
省發改委 省能源局 關于開展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競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改委(能源局),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省內新能源發電經營主體、售電公司:
根據《省發改委 省能源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5〕222號)和《省發改委 省能源局關于印發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競價方案的通知》(鄂發改價管〔2025〕262號)規定,為做好2025年度新能源項目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競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價組織
競價工作由省發改委會同省能源局、華中能源監管局組織,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在國網新能源云、網上國網等平臺開展資質審查、競價出清、結果公示等工作。
二、競價主體
可參與本次競價的新能源項目包括:實際(或計劃)全容量投產時間在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的各類風電、集中式光伏;2025年6月1日至本次競價公告發布前1日期間全容量投產的、獨立參與競價的分布式光伏;代理符合上述全容量投產期間規定的分布式光伏參與競價的聚合商。
三、有關指標
分為風電、光伏兩個項目組,分別組織競價、出清。
(一)競價上下限。風電競價上限為0.39元/千瓦時,競價下限為0.26元/千瓦時;光伏競價上限為0.38元/千瓦時,競價下限為0.25元/千瓦時。相關價格均為含增值稅價格。單個項目只能申報一個電量規模、一個電價標準,超出上下限范圍報價以及拆分電量報價無效。
(二)競價電量總規模。風電、光伏競價電量規模比例系數(K1、K2)均為30%,對應競價電量總規模在競價名單確定后一并公布。
(三)單個項目申報規模。單個項目申報電量規模上限=單個項目預計上網電量×申報比例系數。其中預計上網電量按照申報容量(交流側、下同)與省內該類型項目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發電利用小時數的乘積,扣除上年省內該類型項目平均廠用電率確定;申報比例系數(M1、M2)按照競價規模比例系數的1.67倍考慮,風電、光伏均為50%。
(四)執行期限。本次競價入選項目的機制電價執行期限為12年。
四、其他事項
本通知印發后10個工作日內,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應通過相關平臺發布競價公告,明確競價流程、時間安排及其他競價申報參數等。競價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湖北省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競價方案》有關規定,如遇重大情況,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應及時向省發改委報告。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將密切跟蹤電力市場價格情況,推動競價與中長期、現貨市場協同發力。后續如有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能源局
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