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對于目前并網的存量項目,穩妥有序推進涉網安全能力治理提升。
存量集中式新能源場站,2025年底前完成自查并編寫自查報告,2026年6月底前提交改造提升計劃,報送調度機構審核,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
存量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分布式新能源2027年底前完成涉網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作。
存量380/220V電壓等級非自然人戶用、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原則上2027年底前完成涉網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作。
存量項目整改后應與增量項目具有相同的涉網安全能力,滿足國家和行業最新標準要求。未按期完成涉網性能改造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電網企業按相關規定予以考核或做出相應處理。各地電力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電力安全監管責任,督促指導轄區內電力調度機構和新型并網主體做好新能源涉網安全管理和能力提升工作。各級電力調度機構應密切跟蹤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性能改造情況,按季度分別向屬地電力安全監管部門、河南能源監管辦和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匯報進展情況。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服務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國家能源局河南監管辦公室、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起草了《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